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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乌合之众》读后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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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-14 17:0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读完这本书,我其实一直对于群众,自我意识这一些有思考。
  浅显的比方:我们现在看女人裹小脚是不可思议的,但倘若你在那个时代呢?会不会高举着贞洁的旗子以三寸金莲为荣?文革时期,用皮鞭殴打直接造成老舍先生跳河自杀的一个女人,当她被采访时是以一种几近失忆的状态。包括之前看的《李银河说性》,中国人对于“性”的这如谈虎色变的态度,纵观整个性文化历史,也是中国当下这个时代背景才有的。
  前段时间流行的“脱发热”,敢问多少人是真正脱发而不是正常换季或者直接就是赶热潮的?如果周边的人没有发“我是社会人”的小猪佩奇照”,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它吗?
  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所拥有的意识是这个社会潮流所给予的,这个影响甚至以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范围存在,并且是隐形的难以发觉的。我们外到行为举止,衣着打扮,发型妆容,内到意识形态有多少东西是属于我们自己的?当然很多并无恶意,比如脱发,小猪佩奇,喜欢就喜欢好了,主要是关键是在这样的大潮中我们能否追寻到真正自己想要的?还有就是直到意识形态被封闭扭曲到能看得出的地步了,才有人去扳回来,但这个时候造成的损害是已经没法挽回了。但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封闭式相对的。比如辛亥革命的先进思想反对裹脚到现在同性恋的争论,我觉得总有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可以打破原有的框架,纵观历史中外了解到真理,这种旧观念对于一位善于思考的人几乎是很快轰然倒塌了。
  那么问题来了:我们能否能跳出时代与背景的框架思考呢?
  这就需要一个很强的批判精神,这种批判同时也是一种智者的勇气。因为对于自己价值观的否定意味着对于自己以往诸多行为的否定,这对于人的本能来说是不舒服的。但是如果找到了真理接触的欣喜感,这种本能又会弱化了。但同时我还有另一则问题,一些西方的学者教授在批判《乌合之众》的时候都提到勒庞这种言语是危险的。其实我也认可人自我意识的发掘是需要过程的,直接将它批为“乌合之众”是否欠妥。但与此同时我又很赞同这本书中的观点,认为他确实道出了实情。这两点让我觉得很矛盾,找不到平衡点。
  也许勒庞的《乌合之众》的最大问题并非指出人性的弱点,我觉得能客观指出群体的弱点反而是这本书最棒的地方。问题在于他采用的角度。“愚蠢”这个词语在书中多次提到。举个例子,你会说一个孩子愚蠢嘛?不会吧,孩子毕竟没有你所经历的时间的学习与体验,不能与之并论。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有时候就是甚至远超一个成人与孩子的差异,忽略这些存在用鄙夷的态度看大众是否欠妥?可是对于群众有如此敏锐眼光的勒庞来说,他也只是陈述一个事实,至少他眼中的事实。
  其实很多内容,比如人到群体中意识就是会成为群体的一部分,群体想象力很丰富等等等等,我们把它一个客观事实看待好了(本来也就是),别太带入自身,对于无论是觉得被骂还是站在高处鄙夷的人都不好。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思考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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